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民用航空运输安全,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自7月20日起在首都机场等部分机场实施特别检查工作措施,乘客都将先在机场候机楼入口处接受安检,然后在登机前进行第二次安检。
实施特别检查的机场包括首都机场、上海虹桥、上海浦东、青岛、天津、沈阳、秦皇岛、石家庄、太原、济南、杭州、南京、合肥、长春、哈尔滨、呼和浩特、大连机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机场、西藏自治区内机场。进入这些机场的人员应当在机场候机楼入口处自觉接受安全检查。凡旅客违规携带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场的,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,因此造成误机等后果的,责任旅客自负。